信而有征
发布时间:2018-12-14 作者:何媛 文章来源: 分享到:
“君子之言,信而有征,故怨远于其身”,其中,“信而有征”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,或征求、验证信用。征信是依法收集、整理、保存、加工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,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、信用评估、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,帮助客户判断、控制信用风险,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。中国征信法律制度建设已有时日,但距离建立统一的征信法律体系仍任重道远。对于尚不成熟的中国征信行业而言,加快立法进程,加强对征信业的有效管理,是确保征信业和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,在此形势之下,征信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显得尤为重要。
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工作日趋完善,陕煤财务公司根据监管与实际业务需要,从数据处理、系统使用、信息安全管理、人员培训与档案管理等方面对征信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梳理。目前陕煤财务公司的征信管理主要工作包括:一是征信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;二是工作流程的规范化梳理;三是日常对接人行监管报备工作;四是不定期报送相关报告、报表等工作事项。
“制度先行、内控保障”,是做好征信管理的第一要务,在征信业愈发规范的背景下,企业对于征信工作的制度化管理也需同步提升;部门联动是征信管理工作的基础保障,部门协同、相互监督,有利于加强征信管理工作的风险把控与合规建设;督导落实是提升征信工作质量的有力措施,加快征信业健康发展。